市招辦網(wǎng)站日前公布了《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示2018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具有加分和照顧錄取資格考生名單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精神,實行招生信息“六公開”,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根據(jù)《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發(fā)〔2014〕36號)和《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穗招考辦〔2018〕36號)的規(guī)定,經(jīng)考生申報、報名點初審、區(qū)招考辦(基教科)和相關資格審核單位復審,現(xiàn)將2018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具有加分和照顧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異議,可向各區(qū)招考辦(基教科)或市招考辦反映。
具有加分和照顧錄取資格考生名單,請查閱: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805/t20180525_27003.html